推动蛋白质组学应用 我国研究人员开发定量蛋白质组学数据分析工具
1996年7月5日, 英国的威尔慕特用成年羊体细胞克隆出克隆羊多莉, 打破了科学界关于细胞分化不可逆的想法, 很多其他的哺乳动物相继被成功克隆出来。
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二、司法行政职能的历史演变 作为我国行政机关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建立起来的。
考虑到这类执行涉及对个人财产权的剥夺问题,未来对这类刑罚的执行可以与民事、行政裁判的执行由同一机构一并实施。2014年以来,为实现法院、检察院去地方化的改革目标,改革决策者推行了法院、检察院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的举措,一方面强化法院、检察院的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由省级财政加以保障,另一方面也强调入额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和惩戒要由省级专门委员会加以决定。为有效地从事宏观司法行政事务的管理,有必要将法院的民事裁判执行权逐步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由此实现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彻底分离。但与此同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一些职能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五是编纂行政法律和法令。
根据前一模式,司法行政机关在管理政府法律事务的同时,还有行使检察职能,也就是代表政府对犯罪案件行使刑事追诉的职能。当然,从我国司法体制的发展历史来看,司法行政机关的取消只是20年间发生的历史事件。至此,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对此,舍恩伯格建议来一场互联网遗忘运动。显然,这样的国家大数据平台只能由中央政府来建构。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应当每年按照计划编制年度大数据收集预算,内容主要是精确计算政府的数据收集计划给公民和企业带来多大的额外法律负担。[32][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等:《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盛杨燕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22页。
[10] 郑毅:《宪法文本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载《东方法学》2011年第6期。[13]涂子沛:《大数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93-207页。
政府数据表面上看是中立的,似乎并不涉及价值判断,但在政府数据商业化过程中,一旦冷冰冰的政府数据加上高深理性的算法,数据歧视的产生可能就不可避免了。2016年2月,深改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截至2015年,全国包括北京、上海、贵州、浙江、武汉、无锡、湛江、宁波、佛山、青岛等省市共建设了10个数据开放平台,起步最早的上海、北京和佛山南海区,在数据量、开放性、时效性和易用性等方面相对较好。最终,这种基于政府的数据垄断企业将利用数据市场的绝对支配地位,对数据市场的竞争以及对用户的隐私等合法权利保护起到消极影响。
由于作为数据开放者的政府和数据使用者的企业和公众是政府数据开放的最大受益者,他们理应承担保护个人隐私权的社会责任。政府数据开放是一种制度化的开放,这就应当有顶层制度设计,而这只能由中央政府来构建和提供。我们建议,中央政府应当在工信部设置一个专门数据行政管理机构,即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其功能大致相当于美国行政管理预算局(OMB)下属的信息和管理办公室(OIRA)。在不改变现行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条和上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政策的解释,明确政府数据开放和再利用的法律依据。
[6]如贵州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和《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要在贵州建立完整的大数据产业链。[4]张丙宣:《我国地方政府行为逻辑研究述评》,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我们应当从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等面向来建构全新的政府数据开放整体法律框架。[26][美]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4页。
由此,政府数据开放为重塑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基础结构,这是一种递归关系。[19]又如360搜索与即刻搜索合作联合运营国家食药总局的药品查询数据的网络曝光台及食品安全栏目。[7]李谦:《互联网数据开放的中国逻辑:经济动力与政治意涵》,载《文化纵横》2016年第1期。[20]其五,政府和企业利用共享大数据的合作治理。在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和再利用阶段,政府应重点关注如下问题: (1)隐私权问题。三是构建法律监管机制。
当代中国,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科学的进步在政治上变得更加富有深意和基础性作用,它不仅是建设民主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是政府合法性的一个强有力的基石。同时参见陆健英等:《美国的政府数据开放:历史、进展与启示》,载《电子政务》2013年第6期。
这一对抗自律性市场危害性的社会保护倾向非常重要。具体包括:实施机关在收集数据时是否向公众和企业履行了告知义务,是否告知了收集目的、未来使用方式等信息。
……统筹规划建设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16]又如备受争议的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IME平台)由天天艾米公司免费帮助教育部搭建的,具体负责运营的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教育信息管理中心。
该制度设计应当包括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方式确认大数据国家战略,并全方位为政府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利用及安全能力等方面提供法律基础,从而体现国家信息优势和数据能力。[5]地方政府不仅在数据开放实践方面率先破冰推动,而且还进一步通过地方规章、政府政策、领导讲话和开放协议等方式尝试规制、塑造政府数据开放的价值意涵。地方政府的行为惯性容易将数据开放的经济逻辑推至无以复加的地步,如违背中央政府的大数据国家战略,政企合谋也可能导致国家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巨大损失。另外,政府数据开放带来的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问题、数据质量问题以及服务费用等问题也值得政府充分关注。
如阿里健康受国家食药总局委托作为药品电子监管网技术运营商,提供技术及维护服务,但网站的所有权归国家食药总局所有,目前经营权移交给国家食药总局。事实上,政府数据开放制度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作用,但其同样可能带来潜在的巨大风险。
[14]李谦:《互联网数据开放的中国逻辑:经济动力与政治意涵》,载《文化纵横》2016年第1期。对此,我们的策略是裹足不前,还是勇往直前?面对着以复杂、多元和碎片化为特征的大数据时代,现有封闭式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理论已经不足以抑制政府数据开放带来的法律风险,也不足以帮助政府对数据开放实现有效治理。
[22]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政府数据开放的所有问题,法律责任分配、数据垄断、个人隐私保护、数据独裁及数据伦理等问题是市场本身所不能解决的。如上海市政府与腾讯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互联网+智慧城市。
[8]事实上,中央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供顶层的制度设计。二、整体法律框架之政府与市场的维度 由于包括数据技术在内的国家能力欠缺,以及基于经济便利和政治因素的考量,政府在很多情况下会考虑通过企业力量和市场机制来实现政府数据的开放及利用。2009年,联邦政府依据《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RRA)建立了旨在公开经济复苏资助款使用信息的Recovery.gov网站。当政府开放的数据集能够准确预测员工未来几年的能力值、忠诚度、经济贡献值以及生育计划的话,公司会选择据此提前解雇某些可能成为负资产的员工。
[4]2012年,上海和北京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先后上线,这是国内最早的平台。随着政府数据开放带来的海量数字化数据将存在越来越廉价的存储器上,而且除了两秘密一隐私和三安全一稳定等理由之外,政府将对全球所有人无差别开放这些政府数据,企业和公众对政府数据的获取成本远远比选择性删除某些需要被遗忘数据的时间成本要低得多。
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提高政府数据开放意识,有序开放政府数据。该法的重点是为社会公众通过政府数据的再开发提供权威的法律依据,应当围绕政府数据的定义及范围、数据开放的义务主体、数据开放的例外、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保障、统一数据公开平台等内容来制定。
[36] 具体而言,人类走出政府数据开放带来的数字记忆的最好方法就是删除,恢复人们的记忆能力。政府大数据的开放和再利用也许可以打造一个更安全、更高效的社会,但是却否定了我们之所以为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选择的能力和行为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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